广西处遗

 


10年「文革」(廣西可說是十六七年「文革」),廣西不僅死人多,而且殺人手段之殘忍、狠毒,駭人聽聞。有砍頭、棒打、活埋、石砸、水淹、開水澆灌、集體屠殺、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剮、炸藥炸、輪姦後捅死、綁在鐵軌上讓火車壓死等等,無所不用其極。


柳州鋼鐵廠「聯指」頭目岑國榮(原為該廠工人,「文革」起來造反,當過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擔任過自治區工會主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等人在該廠「4·22」成員黃日高(該廠人事科幹部)的背上綁上炸藥,一按電鈕,炸得黃骨肉橫飛,還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樂。1968年,武宣縣被分屍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縣國家幹部(包括原縣委書記)、職工有113人吃過人肉、人心、人肝。貴縣農民陳國榮路過武宣縣去趕墟,因長得胖,被一民兵營副營長叫民兵把他活活殺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塊肉。女民兵班長陳文留,她一個人吃了6副人肝,還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說是「大補」。這種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鳴、上思、貴縣、欽州、桂平、凌雲等縣都有發生。


靈山縣譚墟公社裡屋大隊侯國震解放前當過土匪殺過人,「文革」中參加「聯指」,先後8次參加打砸搶殺,捉了6名教師,親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賣了36元(後僅判刑10年)。貴縣,1968年8月一次在南門外江邊殺死十幾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執行槍斃的劊子手炒吃下酒。該縣思陽公社民兵營長黃必友,殺人後將膽取出曬乾後當作熊膽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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