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尘肺工友维权行动致深圳市政府联署信


就尘肺病工人维权行动致深圳市政府连署信

致深圳市人民政府:

11月6日,300位曾经在深圳从事过风钻爆破工作的工人及其家属,集体来到深圳市人社局,开始其新一轮的维权行动。这些工人来自湖南耒阳、汨罗、桑植等地,从1990年代开始就陆续来深打工,专门负责爆破地下花岗岩层,在没有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缺少岗前培训和预防措施的情况下上岗作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人陆续发现自己得了尘肺病。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他们很难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从而无法认定职业病、获得赔偿。患病的工人不仅因治疗而负债累累,同时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最终撒手人寰,留下孤苦伶仃的遗孀和孤儿。

今年内,这批湖南尘肺工人九次拖着孱弱的身子至深圳上访。如果不是考虑到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不是因为深圳市政府迟迟不出台赔偿方案,这些行将就木、手无寸铁的尘肺病人及其家属,为何要毅然决然地南下维权?

11月6日,初到深圳的工人无处栖身,只能在深圳市人社局打地铺过夜。11月7日,工人列队从人社局游行至市政府,高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看病"、"深圳不作为"的口号,静坐在市政府门口,等待市长出面回应。晚上8点半左右,深圳警方和工人产生肢体冲突,众目睽睽下向工人喷射刺激性气体,造成许多工人和家属不支倒地,甚至受伤并被送上救护车。11月8日,工人代表和深圳市政府秘书长、和人社局、劳动仲裁局的领导进行谈判,然而政府仍然否决工人提出的赔偿方案,仅建议确立劳动关系的工人进行官司诉讼,如此一来,大量具备劳动事实,但却欠缺一纸合同的工人仍然是求偿无门。

我们认为,当工人集体维护合法权利,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展开对话和处理问题,不是以暴力手段打压工人;更何况尘肺病工人当前的处境凸显过去企业没有按劳动法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执法单位亦缺乏监管的结构性问题,这个血淋淋的教训没有理由要个别工人用性命来承担。所以,为了保障尘肺病工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医疗保障权,我们呼吁深圳市人民政府:

1. 立即就11月7日在市政府暴力驱离工人进行道歉,并对施暴者咎责、予以严惩
2. 敦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立即出台尘肺病人赔偿实施方案,在方案未出台前启动免费医疗救治和提供生活救助
3. 敦促深圳市民政局落实对尘肺病工人家庭的赔偿和赡养补助

共同签署:
香港大学社会系,潘毅
中文大学社会系,陈敬慈
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陈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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